成為父母後,我們還會繼續相愛嗎?
婚姻裡的主體始終是夫妻雙方
當家庭成員從2人擴充為3人甚至是更多人口時
兩人共同合作育兒事業,眼光共同迎向小孩時
別忘了 安排只迎向彼此的 us time
即使成為父母後的愛情模式會轉型,但仍然可以持續營業
互相取暖後才更有能量成為一對父母的合夥人
婚姻中迎接新生兒往往是夫妻關係中一個新的里程碑,成為父母是一個重大的改變與挑戰,夫妻兩人擁有共同的合作目標與向心力,期待會更緊密鞏固婚姻關係。以上是理想的畫面,但常常理想與現實出入極大,反之聽到的是,兩人因育兒意見不一,產生衝突與矛盾,關係開始產生裂痕,若是無法及時修補,裂痕持續擴大,內憂之餘若是再加上外患(外遇問題與其他),可能就會徹底斷裂回不去的關係,而變成此情只待追憶,或者成為彼此之間不可抹滅的傷口。
若是此時婚姻關係中出現了外遇,常被直指為破壞婚姻的最大殺手,不可諱言,這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但總會想著,外患出現前,根基已經鬆動的夫妻關係若能及時修復與調整,會不會改寫惆悵的結局?
比起父親,母親因為懷孕的關係,是比父親的角色更是提早預備成為照顧者的投入,再加上賀爾蒙與社會環境影響,總是承擔更重的育兒責任,母親也會自許對自己的角色期待與功能,因此在照顧幼兒的方法上容易對於另一半的表現感到不滿意或是抱怨,先生若是此時能夠接住太太的情緒則能減輕枕邊人身為初為人母的不安,反之若接收到是對自己的攻擊,會感覺是被伴侶否定的挫折感與感到憤怒,後續可能會採取逃避責任的做法(這樣就不會被批評),或者用戰的方式反擊(加深爭吵的強度與頻率),不管是戰與逃,兩人都在婚姻關係裡孤單地感覺受傷。
女性很容易在成為母親後,把注意力多投注在小孩身上,而忽略了另一半的情感需求(更不用說也已放棄自己的情感渴望),對伴侶與自身的關注逐漸轉移到對小孩的依賴,原本戀愛腦的對象只剩下是合作育兒事業的工具人,兩個原本相愛的大人一夜之間都失戀了,只是一個是主動為育兒事業選擇暫時愛情休業,另一個則是被迫歇業,後者被放生的感覺更是強烈失落,抗議協商無效之後,可能換投其他項目的懷抱(職場工作或者是其他戀愛),這一次是他自己決定永遠停業此份愛情,而留給彼此的只有兩敗俱傷。
在此想要呼籲的是,婚姻裡的主體始終是夫妻雙方,當家庭成員從2人擴充為3人甚至是更多人口時,兩人共同合作育兒事業,眼光共同迎向小孩時,別忘了安排只迎向彼此的 us time,即使成為父母後的愛情模式會轉型,但仍然可以持續營業,互相取暖後才更有能量成為一對父母的合夥人。在成為父母的路上 ,才不至於為了填補空虛而把小孩當成伴侶的替位補償,而衍生出更多親子間獨立與親密的失衡。